鉴于李德文书面提出辞去夹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夹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德文辞去夹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