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发表时间:2017-07-03 21:41 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夹江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 近期,夹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查看了滨江广场、龙头河沿岸拆违、西门市场、人民市场、乐山火车站货运站、蒲堰河及城中村的秩序、卫生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征求了参会人员的建议和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创“国卫”的重点安排和要求,并结合前期对新场高速出口—三桥连接线、新汽车站—观音滩收费站等干线公路景观打造的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7年正式组建,职能职责按照夹府办发[2011]5号文件规定执行,局机关设办公室、信访监察股、行政审批股、综合业务股,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环境管理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县整治办挂靠城管局,由局长兼任主任。全局核定编制119人,实际在岗编制109人,现共有在岗工作人员165人。主要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管理、城区清扫保洁和垃圾运输、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区市容市貌秩序和交通秩序管理、全县违建拆除整治和依附于市政设施的户外广告牌设置的审批管理等职责。依法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城市规划区广告牌、店招店牌设置的审批、管理等系列工作。 (二)城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抓好市容秩序治理。坚持集中治理垃圾乱倒、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工地乱象、广告乱贴等“五乱”行为。牵头组织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牌2468个,先后对吉庆街、水果街、西门鸡市场进行整治,打造了就业一条街、花鸟书画一条街。二是提升城市整洁度。注重抓好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收)运、道路冲洗降尘、现有环卫设施清洗、公厕管理工作。2017年1月,我县建成并使用第一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城区生活垃圾清运效率明显提高,环卫外包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三是强力推进违建整治。2016年,全县依法拆除违法建设面积5万平方米,今年以来,依法拆除违法建设面积8万平方米,目前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在全县22个乡镇全面开展,困扰多年的私搭乱建问题取得重大的整治成效。四是逐步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评机制。街长制、广场长制、厕所长制、“局镇一体化”等管理模式正在形成,随着城市规划建设的加快和产业布局的调整,城市功能得到改善,城市品质和城市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特别是长期以来积累的“顽症”、“老大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使我县的城市管理停留在较低层次。 (一)城市管理理念有偏差,与城市的发展不相适应。重建设轻管理、先建设后管理,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由于行政执法不够严格、城市建设缺乏前瞻性、城市规划缺乏严肃性和权威性,导致违法违规建筑的出现、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不健全和一系列城市管理顽疾的不断产生和累积。如龙头河治理方面,虽然河道整治取得一定进展,但由于规划建设过程中未解决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导致沿河两岸107根污水管道直排,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形象。 (二)城市管理手段单一,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方式停留在运动式管理、问题式管理、突击粗放式管理上,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相对忽视了法律、经济和宣传教育手段的综合运用。未能很好的根据城市的扩展完善细化管理办法。如,许多新建小区、街道成为管理空白。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城市管理质量。近年来,我县在城市规模扩张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老城区历史欠帐较多,建设滞后,还属于小城小规模,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一是市政设施不够完善,功能缺位。老城区道路狭窄,城区公共空间少,绿化率较低。暂时未建有大型停车场,停车位严重不足,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仍有较大缺口。停车场、垃圾中转站和投放点欠缺,公厕数量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手段还处在比较原始的阶段;农贸市场数量不多,布局不尽合理,无法满足居民生活需要。二是各类经营场所硬件设施不完备。一些维修店、作业加工店、洗车店、废品收购站(点)等不符合营业条件,如室内无场地占道经营作业,洗车店污水直接排放下水道或河道,餐饮店油烟未经处理自然排放等等。三是部分住宅小区内部功能不全,车库、停车场、垃圾池、化粪池等必须设施配套不足。 (四)市容秩序仍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占道经营现象屡禁不止。目前,县城大街小巷还存在流动摊、店外摊占道经营,占道修车、洗车、作业加工等现象,特别是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不少经营户小商小贩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如人民市场、城东市场、西门市场。二是交通秩序管理不规范。机动车辆摆放不整齐,行人不遵守交规,随意横穿马路等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广告设置随意性大,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远未得到彻底根治。四是街长制、广场长制、厕所长制、门前“五包”等制度落实较差。 (五)市民社会公德意识、文明意识、环境卫生意识淡漠。一些公众缺乏主人翁意识,乱丢、乱吐、乱停、乱放、乱倒。部分居民特别是沿街住户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排放污水,临街商户、饮食店存在门前乱扔乱堆垃圾现象。建筑施工车辆带泥出场,撒漏时有发生。部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城中村清扫保洁不落实,存在卫生死角。犬只散放和随意遛狗(随地大小便)特别突出,随意践踏、侵占、损毁公共绿地以及绿化树,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 (六) 违建整治成果需进一步巩固。少数居民在屋顶违章搭盖加层,影响了建筑物整体景观的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大面积违建拆除后需进一加强管理,尽快规划建设或统一围挡绿化,防止遗留问题的发生和造成新的城市乱象。 三、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 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城市管理是重中之重,针对当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坚决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迅速研究整治办法,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好,把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到位。 (一)切实转变观念,以常态化机制推进城市管理。一是要增强城市管理重要性和整体性的认识,将城市管理摆在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县政府及其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要站在城市管理大角度、高起点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采取措施改变城市整体面貌。要立足打基础、管长远,由侧重于管人、管事、管物转变为更加重视改善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二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秩序。要注重加强责任、监督、协作、执法、保障制度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的问题,用强有力的体制保障和制度执行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三是学习借鉴各地城市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如智慧城市、一体化管理、综合执法、经营城市资源等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常态管理模式。 (二)统筹规划建设,大力夯实城市管理基础。要立足城市定位,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为纲,把城市管理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实行同步规划,同步推进,从源头加强城市管理。同时,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规划,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一是加强环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垃圾中转站(点)及公厕的规划布局与配建步伐,提高环卫保洁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城市的停车场、农贸市场、停车位、公交站台等设施,要尽快投入使用;市政设施破旧、残缺、脏乱的要及时进行更换、修补和清洗,如城区人行道上的地砖破旧不堪,雨天一踩沾上一身水,应当更换。三是加强行业市场的规划与建设。要将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洗车场、机动车修理、二手车和钢材、竹木(加工销售)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抓住市中区产业分流转移的契机),分批实施,定点归位,打造分类合理、特色鲜明、统一管理、集中经营的各类专业市场。 (三)着眼创“国卫”,集中整治突出问题。要立足现实,标本兼治地抓好城市管理。一是解决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城市品位、制约城市管理的问题。要加快陶瓷企业煤改气和退城入园进程,全面开展建筑施工、拆迁(拆违)绿化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堆场料场喷淋覆盖、秸秆焚烧、渣土车整治,尽快协调解决乐山货运站货车带泥出场和抛洒滴漏问题。二是针对城市环境特别是脏、乱、差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城市环境集中整治制度。要继续深入抓好以小餐饮(烧烤店)、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章建筑、“牛皮癣”、犬只散养随意遛狗等为主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形象。三是对城市的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主要道路、城市广场、居住小区、背街小巷要加大整治力度,着力改善城市景观面貌。西门市场、人民市场以及乐山火车站站前广场秩序环境卫生整改措施要进一步细化落实。蒲堰河堵塞和黑臭水体问题须尽快纳入规划治理。四是妥善处理城市管理遗留问题。城区书报亭乱张贴广告、改变经营用途“沦为”市容瑕疵问题、烟摊占道经营的问题,机动货运三轮车的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研究解决。五是严格管理责任,消除管理真空和死角。城管部门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体,要充分发挥作用,尽职尽责,特别是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城管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灵活安排城管执法人员的上班时间,实行定街、定段包干负责的责任制,使城市秩序管理和保洁工作不留空白。 (四)教育引导到位,营造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氛围。只有充分调动我县广大市民直接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才能真正管理好城市。一是深入宣传发动。应当制定我县的《市民文明守则》或文明公约,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等手段,教育和动员广大市民切实增强城市管理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和实际能力。二是要强化政务公开。对城市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举措,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保障市民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三是严格监管。要建立行风监督评议制度,强化舆论监督,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切实加强社会对城市管理从决策到实施的全过程监督。要坚持严管重罚和宣传教育并重,尤其是对一些重点难点领域和重点人员,要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不文明不规范违规违章行为从重处理,增加违法成本,突出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