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棱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发表时间:2023-07-01 14:36 夹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棱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2023年6月30日夹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何棱书面提出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夹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接受何棱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夹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