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覃超辞去夹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发表时间:2023-07-01 14:33 夹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覃超辞去夹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30日夹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覃超因工作需要向夹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去夹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夹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覃超辞去夹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夹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