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表时间:2022-08-25 09:06

夹江县人大常委会

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体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落到实处。81116日,夹江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木城镇群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青衣江木城段堤防工程治理现场、甘江镇刀儿滹河地段等处,通过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等方式,就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普及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法律责任的落实、配套法规以及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环境监管执法等情况进行实地执法检查。

    座谈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伍仕军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保护长江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加强学习,做到领导带头学、履职尽责学、全民一起学,把长江保护法学懂弄通;三是要落实好各部门职责任务,依法履职尽责,以更有力的举措提升长江大保护质效;四是严格检查执法,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部门职责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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